吊车操作指导

发表时间:2019-08-30

来源:济宁勤昌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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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操作司机应具有合法的相关起重机械操作资格证书;作业现场应配备具有合法资格证书的相关起重机械指挥员。否则严禁使用本厂起重机械作业。

2、         操作时首先要观察场地是否允许起重作业,如:地势是否平旦、地面是否坚硬、周围空间是否有妨碍作业的障碍物及高压电线。

3、         配重箱内须添加不低于750Kg配重。  

4、         起重作业前应确保取力器处于取力状态;移动起重机时应确保取力器处于分离状态。

5、         如果使用三项电源作为起重动力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等相关安全保护措施,每次作业前应认真进行电路安全排查。

6、         起重作业前,应认真细致检查起重机各部件是否正常,如:对吊钩、制动器、钢绳等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性能不正常应在操作前排除;如果起重机某部件有漏油现象,应排除故障后再进行起重作业。严禁起重机“带病”作业。

7、         在起重臂外伸的状态下都严禁起吊大于0.5T的重物!

8、         场区作业机械,严禁上路行驶。

9、       任何型号起重机械严禁车头正前方及车头两侧方位作业。

10、      如所定购(制)车型卷扬机带有高低速及空钩快速放绳功能,严禁吊重过程中进行高低速换挡操作;严禁吊有重物的情况下使用卷扬机空钩快速放绳功能!

11、      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重物不离地等),严禁起吊操作;歪拉、斜吊、拖拉等情况严禁起吊操作。

12、      捆绑不牢或不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以及交错挤压在一起的物体严禁起吊操作。

13、      高压输电线下严禁吊装作业;氧气瓶、煤气罐等爆炸性物品严禁吊装。

14、      起重物上有浮物或有人时严禁起吊作业任何情况严禁吊人或带人升空作业。

15、      司机或现场指挥员在酒后或睡眠不足、精神不佳时严禁操作起重机作业。

16、      作业现场视线不明,指挥信号不明时严禁起重机作业。

17、      起重臂下或重物下有人时严禁起重机作业。

18、      工作现场超过6级风或雨雪雷电天气严禁起重机作业。

19、      起重前支腿应全部横向及竖向伸出;支腿底脚下必须加垫木,固定应稳固,并保持车身平衡; 应使轮胎稍微离开地面(不大于2公分)。

20、      起重机应尽量靠近被起重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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